香港利得稅兩級制已經於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!

關於《2018年稅務(修訂)(第3號)條例》(《修訂條例》),香港政府已經於3月29日刊憲,以實施二零一七年《施政報告》中宣布的利得稅兩級制。
可以給香港企業帶來哪些紅利?
利得稅兩級制將適用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。
法團首200萬元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.25%,其後的利潤則繼續按16.5%徵稅。至於獨資或合夥業務的非法團業務,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.5%及15%。
納稅法團或非法團業務每年分別最多可節省165,000元和150,000元稅款。
利得稅兩級制會惠及有應評稅利潤的合資格企業,不論其規模。為了確保受惠企業以中小企為主,有關連企業只可提名一家企業受惠。《修訂條例》已就有關連企業訂明了簡單、清晰而客觀的定義。
政府發言人表示:政府的目標是在維持簡單低稅制的同時,實行具競爭力的稅制以促進經濟發展。利得稅兩級制可減輕企業(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創公司)的稅務負擔、締造有利的營商環境、推動經濟增長、創造就業機會,以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。假設有20%的納稅企業屬關連企業,實施利得稅兩級制會令政府稅收每年減少約58億元,相等於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利得稅收入總額約4%。
結語:香港作為世界上著名的經濟貿易中心,擁有簡單的稅制及完善的配套設施,在世界上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信譽度,被視為跨國企業設立地區性分公司及營運中心的極佳地點,是一個非常有利於投資者發展壯大的地方。大多數國內企業家、創業者也紛紛在香港注冊公司,以打造國際品牌,規避貿易壁壘,更好地拓展海外市場。
 
現在,香港企業首200萬利得稅稅率直接由16.5%將至8.25%,對於大部分香港企業而言,無疑是重大利好!同時,對於想創業或者初創型的公司而言,降低了企業運營的稅務成本,提供了很好的發展機遇和機會。想注冊香港公司的朋友可要抓緊了!注冊熱線:13316880848



Lut Gang